事项名称:高龄津贴
补贴对象:
1、凡户籍在竹山县行政辖区内;
2、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补贴标准:80-89周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90-99周岁高龄老人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00元/人/月。
补贴内容:高龄津贴
补贴方式:现金发放,或(农商银行)打卡发放
政策依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
补贴申请材料:见附件
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或村(社区)负责民政事务的工作人员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城乡高龄特困老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2、村(居)委会初审。
3、乡镇民政办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资金发放按月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救助资金直发到户。
申请材料:
1、《竹山县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农商行一本通、当事人照片等相关的证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办理部门:县民政局
办理地点及咨询、投诉电话:
竹山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区
咨询电话:0719-4231587
监督投诉电话:0719-4224539
办理期限:9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温馨提示:
1、申请表格式文本可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区窗口免费领取或从指定网站免费下载。
2、如有需要可采取邮寄方式。(邮费自理)
附件:百岁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