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

索引号
011446809/2023-4262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14:21:00
发布机构
竹山县民政局
文号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江丹)8月29日,省民政厅在宜昌举办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培训班。培训围绕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实务、失智老年人评估与照护等,采取理论知识跟实操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颁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

根据2022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和26个二级指标。评估人员按此逐项评估、打分,可将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介绍,截至2022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02万,占比22.2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的迫切需要。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列入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方案》明确,要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省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

此次培训由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承办,该院曾主导、参与编写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并输出养老服务知识、标准,为我省100多家养老机构提供培训、送技上门等服务。

参加培训的有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第三方机构的工作人员等。来自竹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的袁怀志说:“回到工作岗位后,我将利用所学知识,组织专业评估队伍为老年人提供统一规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高老人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