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表彰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我市被授予 “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称号,丹江口市、竹山县被授予 “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称号。
据了解,自2018年我市统筹谋划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住建局主动担当,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将无障碍环境市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同谋划、同创建、同考核,先后6次赴省进京对接无障碍环境市创建标准及要求,高标准编制《十堰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9-2035)》,将十堰城区集中连片建成区及周边控制范围共计591平方公里规划面积纳入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范畴,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建筑、公共空间、居住区和无障碍标示等8大类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详细的建设指引。成立了30人组成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改造专家技术指导组,严把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关口。统筹投入资金1.4亿元,全方位推进涉及541个单位(企业)的998个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惠及功能障碍人员28.6万人。2020年9月28日,我市通过省住建厅等五部门检查验收,一致推荐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候选市;2020年10月27日,我市通过国家住建部等五部门专家组现场抽查。去年底,国家住建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将我市确定为 “十三五”时期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城市,并同步推荐至中央文明办,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赢得0.5分加分项。(记者 蒙丽娜 通讯员 严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