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行政审批局

机构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经纬大道16号2幢
电话
0719-422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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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42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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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10日 14:33:38

竹山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四)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取消、承接、调整等工作。

(六)负责市场准入、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负责审核县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

(八)承担所办业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依法拟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全县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行政审批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行政审批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拟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实施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规划指导建设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协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6.与县融媒体中心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协助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县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等有关政务服务版块的更新、维护、管理。

7.根据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审管分离与审管联动的要求,审批者对审批负责,监管者对监管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县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管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应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向县相关监管部门推送审批结果信息,监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信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推送给县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要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政策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统战、宣传、信息、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对外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安保后勤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0719-4229778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党建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交流、工资、职称、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退休干部服务、统计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9778

(三)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研究、宣传、业务指导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备案、清理、评估工作及审批工作合法性的审核;组织许可决定撤销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承接、调整工作;负责窗口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制件(照)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重大课题调研及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7828

(四)督查和交易监管股。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的绩效考评;负责受理、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政务监督员选聘工作;负责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职能相关的各项督查、通报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办工作;依法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推进专家资源共享;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评价和联合奖惩等应用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19-4221186

(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管理、考评工作;牵头本局涉及到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与审批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及平台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统筹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业务工作统筹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指导、管理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动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与共享开放;指导、管理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指导县大数据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6619

(六)市场服务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负责企业设立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6588

(七)社会事务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编、财政、教育、民政、人社、文体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民教、科技和经信、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粮食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2728

(八)国土城建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城管执法、地震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制度工作。

联系电话:0719-4223606

(九)项目服务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发展和、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林业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负责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办理项目审批,纳入绿色通道,组织有关进驻大厅部门窗口实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办理;协助办理企业项目审批的有关收费减免手续;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协调;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并联审批、多评合一、联合会审、联合办理;构建高效的项目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联系电话:0719-4223611

(十)联动勘验股。负责组织项目审批的联合勘查和联合验收工作;负责对有需求或有困难的竣工项目单位和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负责县行政审批局与县行政审批监管主管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接联动,及时做好审批信息推送会同县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推进市、县、乡、村行政审批服务联动负责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9-422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