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司法局

机构地址
潘口乡小漩村委会
电话
0719-4225359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09:08:02

竹山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1月2日,历经4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形成由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行政复议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法治宣传股、法治建设股、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等九个内设股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等2个直属机构;17个乡镇司法所;1个直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并辖2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医司法鉴定所、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体系。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警务)部主任1名;股级职数10名(含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1名)。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担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所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用械具、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

10、负责规划、协调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