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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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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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09:23:08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定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定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

(八)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指导开展黄金行业管理工作。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出健全全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三)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拟定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储粮安全、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及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

(十六)负责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全县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定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物资的收储、轮换。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3.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第四条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撰写、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精神文明、档案、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拟定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调控建议,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经济形势分析、经济安全和经济领域防风险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拟定并组织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牵头编制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拟定促进全县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协调推广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协调全县政府引导基金和投融资平台。拟定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负责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督。

(四)地区经济和农村经济股。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落实国家关于中部崛起、西部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内外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农业资源调查,编制农业资源区划,负责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提出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区域发展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场、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分工推进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五)工业交通能源股。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规划、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工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拟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开展黄金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煤炭、水电、火电、电网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炭安全改造工作。协调能源储备工作。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全县开发区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推进全县大数据战略。

(六)区域协作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区域合作发展、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与国内外城市的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组织筹建、参与区域合作组织。协调推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按权限管理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承担县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并协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八)经济体制改革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股)。研究全县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定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业务品牌建设、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城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按分工组织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申报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并监督使用情况。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落实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指导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和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

(九)发展战略规划股。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县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并推进实施全县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县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价格股。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定少数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定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县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定综合性价格法规政策。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十二)粮食安全保障股。拟定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粮油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放心粮油及市场体系”建设。负责节粮减损、粮食流通科技创新。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粮源的统一筹措、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的遴选和监督管理、军粮供应保密体系建设。落实军粮供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日常军粮供应和应急粮油供应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调控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县本级应急管理工作及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粮食流通的合作与交流。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和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推进全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功能提升,督导全县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负责全县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和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普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