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23号
电话
0719-4225202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09:29:27

县住建局主要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事业和建材业的行业管理。

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统战、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和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本系统政务宣传和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核、上传及发布。负责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和日常考勤管理,统筹协调精准扶贫工作。(股室负责人:周黎明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财务审计股(人事股):负责编制城区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与市政建设项目预决算。编制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和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请销假管理。负责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职业技能工作。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用车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股室负责人:陈灯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规章。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调研。负责行政权力清单及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本系统普法工作。对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负责住建行业的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负责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股室负责人:付强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建筑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工程管理规定,拟定本地区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等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标准的实施监督。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巡查,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建筑行业相关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负责组织建筑工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技术革新。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行业社团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股室负责人:朱萧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公用事业管理股:贯彻落实省、市市政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各类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景观亮化方案审查,指导、督办、协调和管理。拟定城乡生活污水排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污水排放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燃气、供排水、污水排放和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股室负责人:汪森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村镇建设股: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城乡垃圾处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垃圾处理设施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的房屋以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施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污染防治政策,组织落实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立果 联系电话:0719-4225202)

人民防空与消防工程管理股: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防空袭和人民防空演习(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居民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防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消防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问题投诉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股室负责人:黄德全 联系电话:0719-422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