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统计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57号
电话
422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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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08:44:32

负责人姓名:李晓黎

一、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根据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报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 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时大童设号工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十) 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维护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真实性。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信息、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县政府对统计局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件、档案、安全保卫及会务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县统计工作计划和文件;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机关内部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综合性的统计资料。负责年报、定期报表和各项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综合经济统计数据库,对全县基层统计单位计算机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和培训。负责县级统计机构与地方党政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基层统计单位的计算机联网工作。联系电话:0719-4225435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

监测预警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协调管理局机关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及全县统计分析报告的指导工作;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收集、整理和评估乡镇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县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全县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财务状况统计;组织实施全县交通、邮政、电信业主要实物量指标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联系电话:0719-4230452

(三)工业贸易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联系电话:0719-44231845、4231843

(四)政策法规股

组织贯彻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全县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县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巡查工作。联系电话:0719-4230452

(五)能源统计监测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能源统计方法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提供和上报能源统计数据;搜集、整理、分析、评估能源统计数据,对能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对口专项调查任务。联系电话:0719-4225435

(六)农村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联系电话:0719-4231845

三、人员编制

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

四、其他事项

县统计局机关所属二级单位2个:竹山县普查办公室、竹山县统计执法大队。

(一)竹山县普查办公室

负责全县各项普查工作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联系电话:0719-4222270

(二)竹山县统计执法大队

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的统计普法培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联系电话:0719-423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