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协警的公告

索引号
011446809/2021-006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11:28:38
发布机构
竹山县公安局
文号


经县政府批准,竹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警32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2名),男性协警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管理工作,女性协警主要从事宣传解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竹山县居民户口。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公民(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无文身。

三、招聘程序

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2021年1月6日至1月15日到县公安局办公楼504室(潘口小漩)报名。

2.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

4.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参照湖北省考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政治审查。

5.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协警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录用协警合同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一年一签订。

2.待遇。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贴+绩效考核等,年月均收入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起;从事宣传解说岗位的工资面议。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竹山县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