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医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就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面推进“五公开”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进医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医保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疗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做法成效。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拟文者、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已完善《竹山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流程》,要求责任股室(单位)在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格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主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局党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2、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入脑入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力求各责任科室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形式,使此项工作做到入脑入心,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与此同时,也明确了各责任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
3、构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指南》《竹山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制度。使县医疗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应该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等具体办法。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有章可循。抽调全局年轻干部成立了网络舆情及“微宣传”工作小组,细化分工,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平台,定期发布正确的舆论引导,对发现的存在不良倾向的言论,都积极主动的给予纠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及时公开了“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和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今年以来在部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5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对不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AB角制度,保证了工作相互补位,形成了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局面。2022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处罚案件2个,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
1、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培训。
(2)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很多制度性措施还没有到位。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1)积极参加了县里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2)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县医疗保障局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年度
1、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也有较大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与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与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不够大;二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2、下年度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大推广医疗保障类相关宣传信息,扩大群众覆盖面。二是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积极关注和转载国家和省市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政策精神,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多样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经自查,我局2022年度暂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已按时、按要求办结。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纳入《竹山县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紧紧围绕2022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积极推动重要政策措施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结合医保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认真做好调研分析,制定应对处置预案,针对打击“三假”的落实情况,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同时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主动与上级部门、媒体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医保领域内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3)突出用权公开。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依法及时更新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信息,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主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问题做出答复。
2、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进一步做好医保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善了《竹山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梳理竹山县医疗保障局需公开的信息,拟定并公开了《竹山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向社会公开医保政策法规、医保动态等信息,进一步推进医保监管信息的公开。
(2)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曝光台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处罚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处罚)社会监督。
(四)重点领域
经自查,我局2022年度暂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