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竹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时刻把政务公开作为打造阳光财政、法治财政、服务型财政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结果、考核“三个导向”,抓牢机制创新和平台建设“两个抓手”,以最符合群众意愿、最贴近群众生活、最方便群众办事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竹山县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呈现出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工作情况、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等多项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已办结0条,未办结0条。
2.申请内容情况:
无
3.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 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3、收费和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竹山县财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模式、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工作职能、目标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无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共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在涉及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上,实行“周提醒、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围绕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政务新媒体检查等重点工作,实行“一次提醒、两次通报、三次追责”的公开问责机制。初步构建起了“分工明确、督查落实、奖惩分明”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79.74万元(含税务部门征收)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突破,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没有把常态化的工作落实到位,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内容不全。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图文方式进行解读。三是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仅停留于表面,未深入挖掘。
(二)改进情况
2024年财政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质创优。一是建立健全督导信息发布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全年周期性工作,按周按月进行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二是积极探索互动交流形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广大群众参与范围。三是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制定完善全年培训和专项培训计划并推进培训计划按时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本机关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公开县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2 件,全部办结并上网公开,答复率达100%,满意率达100%,公开率达100%。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规范化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