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台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0:37:15
来源
楼台乡人民政府
编辑
竹山县-楼台乡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楼台乡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2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管理,对公开内容进行多层监督审核,以准确、公开、透明为原则,为政府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党政办公室文书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后报领导审阅,公开之前召开专题研讨会,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妥当的才进行公开、更新。建立社会监督评议机制,把政务公开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考评范畴,并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定期考核、评议,切实加强责任目标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问题

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政府各部门虽然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单位办公室人员少且岗位变化快,导致信息发布员经常变动,工作交接不完善,导致有时公开不及时。二是业务人员对新媒体形式政务公开认识程度还有待提高,往往需经督促才能完成,存在被动工作的情况。

今后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努力克服和解决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各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水平,提升具体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对单位有人员变动导致工作衔接不上的,要尽量专门的指导和培训;二是严格跟踪督导,将政务公开纳入街办绩效考核,单独列项和实施。不定期安排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检查工作,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的,对其进行督促,若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更新的,予以通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