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竹山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综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竹山县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等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县民政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力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组织机构建设。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党组副书记袁建军为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信息协调、采集、发布和报送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类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二)信息公开内容。让广大市民、服务对象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我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公开信息。及时向今日竹山网(报)、竹山政府网、十堰民政信息网等媒体报送信息,提高民政对外影响力。印制《竹山县民政政策读本》《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操作指南》,开展民政政策宣传进村(居)活动,召开全县儿童主任培训暨政策宣讲活动,宣传民政各项政策,提升民政政策知晓率。
(三)利用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内容主要为:民政领域政策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简介、行政处罚、建议提案办理、公益事业建设、依申请公开、招考录用等信息。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公益事业建设信息2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4条,统计信息0条,规划信息0条,财政资金信息0条,重大项目建设0条,招考录用信息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内容0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2 | 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职尽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2024年,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公益事业建设信息2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4条,统计信息0条,规划信息0条,财政资金信息0条,重大项目建设0条,招考录用信息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内容0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0条。
竹山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