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10:51:49
来源
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编辑
竹山县-政务公开办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报告可在“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sh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719-4223626)。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主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对信息发布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提升信息宣传队伍的舆情判断能力,提高信息发布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机关对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公开规范和保密制度,组织信息发布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条例,对于局政务公开网站,要求由A、B角两名人员组成信息发布队伍,认真校对,一般信息报分管负责人监督把关,重要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自建门户网站的优势,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

3.坚持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对于广大市民关注的时政热点信息,我们坚持主动、及时、全面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常态化巡查执法方面,在“双随机、一公开”板块及时公示。二是规范公开财务信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有效的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说明,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三是梳理更新权责清单,方便市民进一步了解相关法规和县城管执法局职能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定期维护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 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3.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负责承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主办3件,会办1件)。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委员走访率100%,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