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03日 10:05:0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文件
文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均将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报告,十件实事办理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政务动态等。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竹山政府网”(www.zhushan.gov.cn )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印发文件、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取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公开办公室

地址:城关镇人民路92号

邮政编码:442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4226311

传真号码:4220723

电子邮箱地址:zsfzb@souhu.com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采用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或当面口头申请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竹山政府网”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点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作尽量详尽、明确的描述;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同时明确获取该信息的形式要求。

  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本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登记、审查。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将最长延长15个工作日,即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提供信息;

  (2)属于非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他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将进行保密处理或征求第三方意见,然后根据情况决定公开或不公开;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掌握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请参见附后的示意图。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竹山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竹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受理机关填写)     年  月

01.jpg 

 

竹山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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