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

索引号
011446809/2020-1344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14:44:56
发布机构
竹山县政府办
文号
竹政办发〔2020〕30号

竹政办发〔2020〕3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表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并明确1名联络员,履行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作用。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竹政办发〔2020〕26号)要求,将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迅速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在竹山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中,开设相应子栏目,并严格按照《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时限要求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不得超期公开或不公开。

三、强化督查考核。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考核指标,2020年已正式纳入十堰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占4分),我县也将政务公开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持续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强化督办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xls



             2020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监察委,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