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1-04038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竹山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办发〔2020〕2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08:44:00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办发〔2020〕2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竹山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0日

竹山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

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防为先,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宣传重点

针对当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为突出的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防范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册、短视频、情景剧、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介绍犯罪手法、公布典型案例、讲授识骗防骗方法,达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效果。

三、宣传措施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

1.通过竹山广播电视台在电视开机、黄金时段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预警提醒,不间断滚动播放提示字幕;在新闻网站、本地论坛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定期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和警情预警提示。

2.策划拍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情景剧,围绕老年人、学生、财会人员、家庭妇女等重点群体,制作系列节目,在相关栏目播放并通过互联网传播。

3.组织文艺小分队开展安全文化基层行活动,以“防骗全民行”为主题,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宣传巡演。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

(二)强化通信部门宣传

1.在各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印发防骗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在LED屏、营业网点显示屏、业务办理APP等播放防骗视频、动画等。

2.录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手机彩铃,在全县手机用户中推广使用。

3.编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短信,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一次公益防骗识骗短信。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三)强化银行部门宣传

1.对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到对疑似受骗的客户随时提醒、主动劝导,避免上当受骗。

2.在银行业务大厅摆放相关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标语,在业务窗口、自动取款机旁悬挂防骗提醒,时刻提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警惕慎重、注意防范。

3.在向客户推送账户变更短信时,每条短信内容加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

4.制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奖惩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成功制止受骗群众的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管组、县人行、县农业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农发行、县湖北银行

(四)通过教育部门宣传

1.在全县各学校举行专题讲座,宣讲“校园套路贷”“网上购物”“网络刷单”等诈骗手段;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开学季等时机,举办全校师生公开课,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普及宣传。

2.向全县学生家长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开信,在所有学生和家长交流微信、QQ群中发布防骗提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防骗识别能力。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公众号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知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社会面宣传

1.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十进”活动,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作用,在校园、社区、农村、企业等重点场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教育。

2.印制防骗宣传单页、手册及其他宣传制品,由辖区派出所联合村(社区)等,利用“户户走到”活动,走村入户发放,广泛张贴。

3.每个乡镇在辖区内醒目位置印刷墙体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标语,每个村(社区)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4.组织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广场、街道、社区开展“摆摊式”防骗识骗知识宣传。

5.在广场、车站、医院、宾馆等重点场所显示屏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

6.利用村级广播、流动宣传车不定时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信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遵守宣传纪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中的好措施、好办法、典型案例、活动影像资料等,及时开展对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内容,严禁发布涉密内容。工作中涉及的案件线索、舆情动态、技术手段、个人隐私等内容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三)加强指导,做好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自行业内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县政府将组织专班不定期对落实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度,推进工作。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