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督办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1-41325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竹山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09:58:04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办发〔2021〕1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督办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推动全县经济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发展,实现县域经济倍增和争先进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县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督办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建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乾隆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胡黎丽、肖海、杨明章、任卓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杨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监测督办内容

监测督办重点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四上企业”进规纳限、财政税收、招商引资以及建筑房地产、农业和文旅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全县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督办实行领导负责制,周乾隆同志牵头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财政税收相关指标的监测督办工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为责任单位;肖海同志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建筑房地产相关指标的监测督办工作,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杨明章同志牵头负责“四上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进规纳限相关指标的监测督办工作,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胡黎丽同志牵头负责文旅产业及项目相关指标的监测督办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为责任单位;任卓同志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及项目相关指标的监测督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为责任单位。

三、工作机制

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的常态化监测督办机制。

(一)日报告。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责的重点工作、重要指标要建立每日跟踪进度、动态统计监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监测重点内容实行一天一报告。日报告的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主观臆断。

(二)周调度。实行“双线并行”调度模式,由责任县领导每周对牵头负责工作进行专项调度,常务副县长每周对整个经济运行工作进行综合调度。定期听取各乡镇各部门经济运行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一周经济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月通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指标进行精准督办,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专人专责。各部门对经济运行常态化监测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迅速明确专班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坚持做好日报告、周调度工作,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前报送前一天日报表、每周一上午9点前报送上周周报表(具体填报内容见附表)。上报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档由各单位存档备查)审定后,以电子档报县政府办公室经济股(联系人:刘才海,联系电话:4225510,邮箱:287365418@qq.com)。县政府办公室经济股会同县政府研究室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后报责任县领导。

(二)尽职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调度、问题交办、化解及通报等工作。县统计局要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的常态化监测督办工作当中,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将企业进规纳限、项目入库纳统等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在每月20日前对全县上个月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下个月的工作提出详细具体的意见建议。县发改、科技经信、住建、农业农村、财政、税务、文化旅游、招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所负责经济指标的监测工作,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确保县域经济争先进位。

(三)明纪明责。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的常态化监测督办工作机制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乡镇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务实,对弄虚作假、工作推诿和材料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