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2-34727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1日 16:23:28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办发〔2022〕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竹山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1日  

竹山县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21〕2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51号)等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技术应用创新为驱动,按照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乡村建设齐头并进深度融合的思路,努力推进全县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建设,着力发展智慧城市应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提升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将竹山县打造成为县域智慧化建设引领示范区,为加快建设“经济倍增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坚持政府统筹和顶层设计,政府主导数据、标准和安全,国资公司主导财政投资类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整合信息化建设财政资金资源,以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需求导向,急用先建。坚持优先梳理现有的数据资源基础,激活存量数据资源,将涉及智慧城市的城市安全、城市运行管理、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高频事项等列入急用先建项目,精准设计智慧应用,分步推进实施。

逐步完善,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数据、设备、软件统一标准和接口,覆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等各方面。2022为规划建设阶段,2023-2024年为全面建设阶段,到2025 年,形成智慧城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数据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工作机制,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安全可控。

二、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推进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推动各电信运营商加大5G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推进5G网络向县城、乡镇和重点行政村延伸覆盖;优化工业园区、厂矿企业等重要场景5G网络覆盖;深化农村地区低频5G网络广域覆盖,加快实现农村地区一网托底,热点地区多网并存的网络格局。(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网络运营企业)

2.积极开展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升级和改造,面向城镇家庭、中小企业用户全面提供千兆宽带接入能力,面向中大企业按需提供万兆宽带接入能力。开展千兆光网应用示范,打造千兆光网应用示范小区,推动千兆光网逐步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覆盖,逐步实现80%以上行政村具备千兆网络接入能力。(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网络运营企业)

3.加快政务网络建设实施和全县覆盖,建成县数据中心双万兆光纤链路,与省、市数据中心和县、乡镇、村相联,构建数字竹山的“神经网络”,形成高速、互连、泛在的数字竹山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无线政务网、政务物联网建设。到2025年,配合省、市建成省、市、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网络运营企业)

4.按需扩展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覆盖范围,增强接入支撑能力,加快推进5G物联网应用,构建NB-IoT/4G/5G协同发展的新一代移动物联网体系。积极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向NB-IoT/4G/5G网络迁移。统筹各行业感知设施共性点位,在商业中心、城市道路、小区、广场、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部署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网络运营企业)

(二)抓好“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建设

1.“一个中心”即建设我县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度融合综合运营指挥中心,形成我县“智慧大脑”,为智慧城市应用层提供后台保障及服务。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实现全县各地总体态势、运行管理、综合服务、分析决策、重大项目等“一屏感知”。加快智慧大脑在城乡治理、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等领域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网络运营企业)

2.“一个平台”即依托“武当云”建设我县大数据中心平台。按照全市统筹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底座,打造十堰城市一朵云“武当云”的统一部署,除涉密和法律法规要求外,我县已建成的各类智慧系统对接上云,新建设的智慧系统直接上云部署,实现应上尽上。依托“武当云”,实现我县各类数据要素全场景融合,建成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公共资源服务和宏观经济七大基础库,完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实现“应共享尽共享”,促进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政务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大数据创新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发展智慧城市应用

1.智慧政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办事不求人”,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推进“互联网+村务”,实现村务、财务、民事协商事宜、村规民约等网上公开。村民依托云平台、互联网、公众号、手机终端等形式参与乡村治理,不断创新村民自治形式,有效提高乡村治理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政府)

2.智慧工业

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特别是绿松石产业向智能制造转型,推广绿松石产业“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推广普及智慧矿山、智能开采、智能工厂、智慧化车间,实现开采过程生产过程透明化、生产现场智能化、工厂运营管理现代化。鼓励绿松石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积极参与智能制造技术标准制定,推动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产品创新与产业化,打造开放有序、竞争有力的智能制造生态系统。

推进通济沟、鱼岭、邓坪、宝丰工业园“园区大脑”建设,建成智慧化示范园区。引导企业“上云”,加快推进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持续打造工业企业“上云”品牌。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创新。支持制造业企业对工业现场设备进行网络互联能力改造,采集各环节数据资源,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创新业务。(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县绿松石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3.智慧农业

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智能装备等信息技术,与“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全面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农业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处理、质量追溯等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业各环节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现代智慧农业。建设智慧休闲农业平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智慧化建设,完善休闲农业数字地图,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

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各运营商网点、物流快递公司联动,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促进生鲜电商、社区团购、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发展“产储运销”一体化发展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支持推进“互联网+供销社”智慧化改造工程,打造智慧农批、农贸市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政府)

4.智慧应急

加强全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建设我县智慧矿山、智慧水利防汛、智慧地质灾害、智慧森林防火相关系统,结合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高清远程视频监控、物联网传感器,对矿山、矿洞、河流河道、各类水库、重点地质灾害点、森林进行监测,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加工、处理、融合,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实现主动感知、自动分析、快速处理,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各乡镇政府)

5.智慧治理

汇集源自平安城市、政务服务、雪亮工程、平安乡村、智慧交通、智慧教育、应急、卫生等的视频监控和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等,实现大屏展示和应急呼叫。通过对收集的视频数据分析挖掘,实现综合调度、应急指挥、安全监控、现场监管等功能。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促进城乡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6.智慧市场监管

依托市场监管云数据中心,完成日常市场监管系统、量化风险分级系统、稽查执法系统建设,分别对市场监管的所有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企业进行量化分级,对执法终端必要时的数据实时回传,切实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达到管理、监管的一体化、直观化、智能化,最终实现“监管对象精准化、监管手段精细化、监管成效精确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7.智慧教育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数字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形成泛在化、智能化学习体系。推进创客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综合教育教室等智能化教学环境建设。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模式。

推进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开发创新教学、评价、研训和管理等应用,推动各级平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推进基于人工智能的个性化精准化教学应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率。推动职教集团学校建设5G+AR/VR虚拟实训平台,满足高精尖设备操作、危化品使用、复杂工艺流程等专业教学和实训需要。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8.智慧医疗防疫

推进“互联网+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覆盖乡镇卫生院中心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收集整合业务及视频数据,形成线上远程会诊,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建设疫情防控大数据应用平台,采集汇聚人、车、物、情等全量、实时的疫情防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形成可供防控指挥部门决策的智能数据,打通疫情防控各环节,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9.智慧城管

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已有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智能化。通过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全面感知、自动采集、实时监测分析,实现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城市部件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库、地下管线数据及法律法规数据库等数据资源为基础,合理划分网格管理单元,并在网格中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管线管理等业务,形成城市综合治理新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的转变。

建设智慧交通出行服务系统,实现全县统一的停车管理、交通诱导和信息发布,通过APP、微博、微信等多种发布渠道,为民提供迅捷化的交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10.智慧文旅

推进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整合全县旅游信息资源,加入省、市文旅大数据中心,构建便捷、高效、统一的智慧旅游大数据服务模式,集聚文旅资源、整合供应链服务,实现全域信息服务一体化、市场营销精准化、行业监管智能化、产业运行数据化。

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在女娲山、圣水湖、太和梅花谷等景区,建设完善景区预约服务平台、电子票务系统、流量监测系统、智能调度应用平台等,提升旅游服务体验。结合5G、AR/VR等技术,推进建成数字虚拟景区,丰富虚拟旅游内容层次。支持旅游景区利用网络直播等开展线上旅游,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网络旅游套餐。

推进智慧文化场馆建设。推动建设智慧文化(群艺)馆、智慧图书馆,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信息化水平。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与国家及省、市图书馆、文化馆数字资源互联共享,提供“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服务模式广泛应用。运用人机交互、VR/AR、全息等技术打造交互式文化体验专区,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互动性和趣味性。(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1.智慧渔政

巩固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规定,建设竹山县智慧水域保护和禁渔捕捞系统。在圣水湖、龙背湾、黄龙滩保护区建设集视频监控、违法预警、无人机巡查、指挥调度、现场稽查等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天、地、水“全天候、全流域、全时段”的智能防控,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对非法捕捞、运输、售卖等问题实现全面监管,以信息化手段助力水域禁捕工作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12.智慧城市APP

随着我县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推进,建设一款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手机APP成为可能。APP作为竹山智慧城市的门户,依托“竹山县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涵盖居民衣食住行各个方面,为竹山市民精心打造一款本地化生活服务软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3.智慧城市安全防护体系

加快构建智慧城市安全基础设施体系,增强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数据安全服务水平,加强网络资源冗余配置,完善综合安全防护体系,加快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技术监测手段建设,建立和完善分段、分层、分级可靠性保障机制,加强设施运行可靠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成立竹山县智慧城市建设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其他县领导担任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形成智慧城市建设合力。智慧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科学、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协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取得成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运行机制,完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审计监管。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产业化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政企互动,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三)加强人才保障机制。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培养一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团队,加强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咨询顾问机制,为全县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信息、管理、评估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和保障。加强全县各级干部信息技术培训,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储备,有效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落到实处,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考核评估标准,引导支持公众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形成多元考核机制,提高重大项目效益和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