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2-34758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办发〔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16:49:57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办发〔2022〕1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竹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7日

竹山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竹山县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县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十堰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竹山县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一)消防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严格执行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圆满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等工作。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聚焦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职能定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使命,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消防责任体系日益完善。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进行同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深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消防许可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始终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等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共检查单位6823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383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5家,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了党的十九大、军运会、疫情防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消防安全,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聚焦“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要,不断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宝丰、溢水、上庸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秦古、得胜、官渡配备消防车辆。“十三五”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783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3200余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4000余万元。在各类灾害事故中,消防救援队伍当先锋、打头阵,赢得了广泛赞誉。

(六)消防基础建设跨越发展。全面实行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400余万元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乡镇消防车、消防宣传车和灭火机器人,新增装备器材400余件(套),投入210万元建设训练馆,消防救援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提升。

二、“十四五”期间消防安全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以来,全县消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

(一)消防安全治理总体形势严峻。当前,全县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老旧居民小区、文物古建筑、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商()场等依旧存在较突出的火灾风险,火灾防控难度依然很大。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落后,火灾隐患相对较多,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的问题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违章动火等顽疾尚未根治,电动自行车违章停放充电、堵塞消防车通道等普遍性问题依然高发。

(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亟需加强。对照“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高精尖特种装备、消防救援人才相对匮乏,应急指挥通信、救援物资储备、职业保障体系等还不够完善。现有消防站布点存在盲区,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建设要求,竹山县城区、宝丰镇均需规划建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社会消防综合治理面临新要求。随着社会治理转型,人民对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能起到极大推动促进作用。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入推进,行业部门在主动监管消防工作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在消防网格化管理等方面职责还不够明晰,与消防部门还未形成有效“链接”,单位在消防经费投入、专业人员配备、安全制度完善、员工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方面还需加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多元消防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三、十四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统筹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经济倍增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营造优良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

1.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竹山县辖区实际的各项消防制度。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发挥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设施合格率稳步上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城乡消防环境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标准配套、管理规范、投入高效的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财政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实现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的规范和有效保障。

——不发生较大及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逐年下降,降低整体火灾事故发生率。

2.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消防力量发展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制乡镇、企事业单位义务(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建立舆论引导、教育渗透、文化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新格局,加强应急演练举措,营造全民防火、全民治火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消防法治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3.公共消防设施和车辆器材装备全面达标

——消防站条件有所改善,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和湖北省标准。

——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加强。数量达到国家标准,满足常规需求,并不断调整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消防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建成现代化消防指挥信息化平台。坚持创新驱动,实施“智慧消防”工程。将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无线智能消防设施等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消防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市场秩序规范、管理有力。

四、“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法治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重点围绕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队站点布局、社会化消防等问题,常态解决火灾防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消防救援能力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评估,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查析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消防治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县、乡镇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消防安全约谈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加强消防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与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

(三)强化消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消防工作体系,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组成人员,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以及消防水源建设,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四)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行业部门定期开展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集中整治。县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并深入推进实施,2023年底前,实现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县发改、自规、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

(五)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律和火灾防范水平。探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积分管理,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

(六)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根据《竹山县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由政府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依法依纪追究各方责任。推动完善消防机构与公安等部门处理火灾事故协同机制,建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动行业、单位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七)创新消防监管模式。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监管模式。完善乡镇消防监管机构,十四五期间,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消防救援所,做好基层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八)加强精准高效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风险,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严格督促建立和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健全消防隐患清单清理机制。开展消防安全动态风险评估和跟踪,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九)深化消防民生服务。全面推行消防工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面做好“一业一证”行政审批工作。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市民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和隐患举报平台融入智慧消防平台,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双轨制”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和群众的满意度。聚焦教育、民政、卫健、房管等民生领域,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提升火灾高风险区域的消防安全水平。

(十)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探索开展“三员融合”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 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全县普法教育、日常科普、国民素质教育和党政干部培训等内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四类培训”,突出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消防法治教育培训,突出对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灭火技能培训,突出对单位员工开展“四懂四会”培训,突出对广大群众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培训。通过“五大平台”(消防学习平台、消防知识培训平台、消防宣传调度平台、消防宣传阵地平台、消防线下宣教平台)建设和“四类培训”教育,大力提升市民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十一)健全作战训练体系。坚持“训战结合、实战检验”原则,加强各类型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重视各类消防救援技术和战术战法的训练研究,探索多灾耦合模式下的应急救援战术研究。推动开展各类救援技术培训、专业训练、特种岗位人员资质认证。加强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联动力量开展联勤联训联战机制的建设,分级分类健全消防救援指战员能力素质,实现“队伍专业化、装备模块化、训练实战化、指挥智能化、战斗编成化”。定期开展高层建筑、水域救援、地震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等事故处置演练,不断强化对“五大五小”场所各类灭火救援战术研究。

(十二)加强消防供水体系建设。建立市政消防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机制。坚持“应建尽建”原则,按照标准补齐市政道路消火栓缺口。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建设,确保市政消防供水系统与市政给水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切实保障消防供水能力。农村地区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内容,有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同步建设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设置消防水池或者改造池塘、水渠等水源。

五、“十四五” 期间消防工作谋划的重大项目

(一) 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竹山县城区总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适当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2个消防站、17个消防救援所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做到应建尽建。所有村应履行“一村一警”消防监督协查机制,配备1套手台机动泵,若干水枪、水带以及6至10具干粉灭火器,履行辖区灭火救援职责。

(二)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按照“立足实战、注重质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建立与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装备配备和优化机制,逐步实现消防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到2024年12月,按标准配齐第二消防站人员、车辆、器材装备;到2025年12月,按标准配齐宝丰镇消防站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特种“高精尖专”消防装备配备率不断提升,对常规消耗装备及灭火药剂进行及时补充。2022-2023年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消防车进行更新。

(三)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推动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健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新型工作机制。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智慧消防平台,将独立式烟感融入智慧消防数据库,鼓励单位、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烟感报警器。立足“综合性、全灾种”应急救援新常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用大数据赋能消防安全,打通数据壁垒,全面整合应用消防救援各类资源,实现大型灾害事故现场一键调度、可视化指挥、智能辅助决策,不断提高消防救援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四)接警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通过共建共用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为应急指挥、监督执法、政务办公、公众服务等提供全域覆盖、畅通高效的网络运行环境。建设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以保证智慧消防建设有序推进。

(五)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县级消防物资储备库,满足遂行作战需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对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时的战勤保障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业,加强消防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重点举措有效落地。

(二)强化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分级负担要求,将实施规划由县级承担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证基本支出、应急救援经费按保障标准落实到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等建设经费按需求投入到位,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结合实际保障到位,促进全县消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将规划目标任务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十四五”时期消防站(含消防救援所)建设规划表

2.“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规划表

3.名词解释

附件1

“十四五”时期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序号

队站名称

类别

级别

开工时间

投用时间

备注

1

竹山县第二消防站

普通站

二级站

2022.12

2023.12

新建

2

竹山县宝丰镇消防站

普通站

二级站

2023.12

2024.12

新建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所建设任务清单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类别

计划完成时限

竹山县

9镇、8乡)

城关镇

普通

2022

溢水镇

全国重点镇

2022

麻家渡镇

普通

2022

宝丰镇

全国重点镇

2021

擂鼓镇

省级重点镇

2022

秦古镇

普通

2022

得胜镇

普通

2022

上庸镇

普通

2022

官渡镇

普通

2022

潘口乡

普通

2022

竹坪乡

普通

2023

大庙乡

普通

2023

双台乡

普通

2023

楼台乡

普通

2023

文峰乡

普通

2023

深河乡

普通

2023

柳林乡

普通

2023

附件2

“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规划表

行政区划

队站名称

类别

专职消防员

消防文员

编制

编制

实有

缺编

编制

实有

缺编

竹山县
(编制46人)

竹山县第二消防救援站

二级站

30

61

16

45

4

4

0

宝丰镇消防站

二级站

25

纵横大道消防救援站

小型站

6

编制说明:

1.小型站按照建设规模编配6-15人,6人按照管理骨干2人、战斗员4人标准配备,编配1个战斗班;10人小型站按照管理骨干2人、战斗员8人标准配备,编配2个战斗班;15人小型站按照管理骨干3人,战斗班12人标准配备,编配3个战斗班。
    2.二级站按照建设规模编配30人,配备干部(管理骨干)4人、战斗员26人,编配4个战斗班。
    3.专职队参照《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配备人员。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站,按照6人标准配备专职消防员,便于补充实力和专职消防员轮训、轮换执勤。

附件3

名词解释

1.“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是指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是指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也就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3.“互联网+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分析、联动监管、风险预警,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              

4.“双轨制”: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一般程序办理许可事项。

5.智慧消防:指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依托消防大数据中心辅助消防安全预警预防、监督指挥、响应扑救等决策,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的现代消防体系。

6.“五大五小”场所:五大指高层建筑、地下场所、石油化工、大型综合体、厂房仓库;五小指民房、门店、作坊、道路交通事故、高空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