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 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1-41249
文件类型
政府文件
发文单位
竹山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竹政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09:28:07
效力状态
有效


竹政发〔2021〕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

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资金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9日


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

资金整合方案


为高标准做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鄂政发〔2019〕25号)和《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鄂土整办函〔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目前支农涉农资金现状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整合原则

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年-2024年)资金整合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重点倾斜、专款专用。各部门应将“十四五”规划期间的支农涉农项目、资金适度向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区倾斜,并出具项目资金承诺。县财政应联合融资平台建立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资金专户,做到投入资金专款专用。

2.财政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指标收益和社会民间资本为主,财政投入作为补充。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并积极整合各有关部门的资金,形成资金投入整合的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吸附作用,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组织投资项目建设。

3.连续支持、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有长远计划、连续投入的准备,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各有关部门不但在项目实施中给予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后的后期管护也要做好配套工作。各部门应做好资金动态管理,县政府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二、资金整合范围

本项目资金整合范围包括项目指标收益、本级财政预算支农资金、各部门专项资金、县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农业企业投入资金。

三、资金整合方案

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双台乡、文峰乡,具体资金整合方案如下:

1.2021年度竹山县双台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总投资1.41亿元,其中:竹山县财政资金700万元,部门财政专项资金7259万元、社会资金1900万元、自筹资金4229万元。

2.2021年度竹山县文峰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1-2024年)总投资3.4亿元,其中:竹山县财政资金1700万元,部门财政专项资金24527万元、社会资金5000万元、自筹资金2725.66万元。

为发挥资金投入最大效益,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以项目建设需要为出发点,创造条件,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整合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竹山县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资金整合计划,督促、协调项目相关单位资金投入与资金使用,解决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具体工作,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使用和验收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作支持。各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大局意识,科学合理地确定资金投入比例,为资金整合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各相关单位应简化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的程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工具,宣讲项目优惠政策,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3.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整合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用款计划必须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办理拨款业务。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