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4年6月6日
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推进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危险废物等方面的减污降碳行动,全力打造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示范城市。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综合竹山县实际情况,切实推动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争创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县工作重点,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强化项目支撑,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 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践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加快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联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城市和农村一体化推进,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一体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针对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与“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针对性加快技术、制度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元共治。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立足竹山县发展实际,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稳固农业基础,全面建成绿色产业体系,提升质量效益,均衡发展城乡区域。以减废降碳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行主要行业的绿色发展模式,发展培育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业,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有效提升、危险废物有效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
到2024年底,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实现工业源、社会源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社会源危废、医废等收运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短板能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底达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园区和企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达到较高水平;完善城市和农村清扫保洁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县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的固体废物治理格局。
四、指标体系
为做好竹山“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全域大幅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基础上,按照《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由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37个三级指标组成(见附件2)。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无废城市”管理机制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建筑废物、危险废物等五大工作专班,形成“1+5+N”工作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晰部门权责,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打造绿色制造业体系
围绕产业富民强县目标,坚持系统化谋划,全链条推进,集群式发展,着力培育以卫浴汽配为主的轻工、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绿松石、农产品加工及文旅康养等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5+6513”绿色制造业体系。加快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2.严格控制项目准入
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一般固废产生强度可达到0.657吨/万元左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发改局)
3.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镇资源管护和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矿区安全稳定。完成潘口、文峰绿松石矿区采矿权设置,确保依法规范开采。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尾矿的综合利用,督促企业落实计划开采、原石监管、公盘交易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以更高水平促进绿松石矿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全面推动落实清洁生产
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对污染隐患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工艺流程,推动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集约化,逐步实现清洁化生产。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打造全县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到2025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5.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以服装、电子、包装、卫浴等为重点发展产业,加快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推动企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固体废物对工业生产原(燃)料的补充和替代作用。到2025年,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1%。(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6.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规范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为,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统筹县域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与周边县城的跨区域合作,共享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推行绿色农业生态发展,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
1.促进绿色养殖产业资源化利用
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重点,全面推进以生猪产业为主,牛羊鸡鸭为辅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水平,采取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粪肥秸秆就地还田、农田清洁生产模式,严格执行畜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加快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处理和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废弃农膜回收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回收及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推进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发改局)
3.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以巩固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为目标,以农村老旧户厕改造提升、长效管护服务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化
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鼓励绿色衣着、普及绿色饮食、提倡绿色居住、推广绿色出行、发展绿色旅游等,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系统性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实施有效的消费引导,大力推广光盘行动。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提升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2.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常态化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配合自然村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集点,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落后、敞开式收集设施,合理分配垃圾收集车和人员,增设一批小型垃圾转运站。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规范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到2025年,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3.加快推进再生利用资源“两网融合”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渠道,确保报废汽车回收比例。加强与张湾区等周边县市区合作,协同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发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延伸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建立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处理制度。以废旧手机、外卖餐盒、快递包装物、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等为重点,引入“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回收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牵头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4.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依托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逐步实现城区生活垃圾零填埋。以景区、公园、林场为重点,开展绿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对于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绿地、林地,内部配置园林垃圾处理设备,就地进行粉碎、堆沤、腐熟后再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不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分散小型公共绿地,一并设置集中的绿化资源化设施处理利用。(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五)强化全过程管控,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
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强化建筑施工进度管理与质量控制。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打造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区新建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推进装配式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开展装配式现场建筑工作配置试点工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站新建建筑的比例。推动新型墙材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尾矿加工绿色建材,推进节能、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发展。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构建循环利用产业链,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和应用。加快竹山县振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到2025年,新、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绿色建材使用量不低于60%,其他新、改(扩)建筑项目绿色建材使用率不低于5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4.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处置
规划建设包括竹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全面满足全县建筑垃圾处置需要;构建“全程许可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源头清、中端净、末端明,大幅提升竹山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加强执法巡查,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六)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
加强对环评文件中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严格审查。严格依照相关技术规范核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排污许可证。强化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源头减量和源头替代,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尽可能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2.强化危废收集转运环节
结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最新要求,组织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贮存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督促企业按技术规范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体系及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区域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处置。支持边远地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与邻近区域合并处置,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3.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化
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培育打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无废集团”建设,探索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重点推广废酸、磷化渣、废漆渣、焚烧飞灰、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4.推行危险废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应急预案的执行,做到长效监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无缝协作、有效控制、尽快恢复,提升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管控水平。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及时修订区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多元化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清单,合理配置区域危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储备物资,进一步提升区域危废环境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七)挖掘特色亮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1.健全农业生态保护法规标准
实施《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助力推动全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方面,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水平。结合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发展定位,积极搭建平台,推动以全过程资源化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逐步创新“好土好业好产品、好山好水好生态”的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2.大力推广“无废”理念
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竹山县绿色学校、绿色景区等的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无废机关、无废商场、无废饭店、无废社区、无废园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工程建设。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光盘行动”。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3.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通过“无废细胞”工程建设,探索制定各类“无废细胞”的建设模式和标准,出台公共机构固体废物减量实施细则,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和公众个人意识,推行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依托霍河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以流域为单元整体推动“无废流域”建设。2024年底,开展15个“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底,开展20个“无废细胞”建设。(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水利湖泊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推进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供给,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积极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措施。在政府采购上优先采购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多元投资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企业资金投入“无废城市”建设领域。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作为中心工作抓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标“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考核办法,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加大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形成立体宣传体系,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巡礼品牌影响力。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态文明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打造一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综合示范教育基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创建“无废细胞”工程,培育“无废”理念,把建设“美丽竹山”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员单位
2.竹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3.“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主要项目清单
附件1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员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委组织部 | 21 | 县林业局 |
2 | 县人民法院 | 22 | 县数据局 |
3 | 县人民检察院 | 23 | 县创文办 |
4 | 县发改委 | 24 | 城关镇人民政府 |
5 | 县财政局 | 25 | 溢水镇人民政府 |
6 | 县教育局 | 26 | 麻家渡镇人民政府 |
7 | 县公安局 | 27 | 官渡镇人民政府 |
8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28 | 宝丰镇人民政府 |
9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9 | 擂鼓镇人民政府 |
10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30 | 秦古镇人民政府 |
11 | 县住建局 | 31 | 得胜镇人民政府 |
12 | 县交通运输局 | 32 | 上庸镇人民政府 |
13 | 县水利湖泊局 | 33 | 楼台乡人民政府 |
14 | 县农业农村局 | 34 | 文峰乡人民政府 |
15 | 县文旅局 | 35 | 潘口乡人民政府 |
16 | 县卫健局 | 36 | 竹坪乡人民政府 |
17 | 县应急管理局 | 37 | 深河乡人民政府 |
18 | 县审计局 | 38 | 大庙乡人民政府 |
19 | 县市场监管局 | 39 | 双台乡人民政府 |
20 | 县城管执法局 | 40 | 柳林乡人民政府 |
附件2
竹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负责部门 | 2022年 | 2024年 | 2025年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0.340吨/万元 | 0.572吨/万元 | 0.657吨/万元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22.29吨/亿元 | 38.37吨/亿元 | 42.78吨/亿元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100% | 100% | 100% | ||
4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0% | 14% | 30% | ||
5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67.76% | 75% | 90% | |
6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县住建局 | 32.88% | 35% | 37% | ||
7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县城管执法局 | 8.69万吨 | 7.29万吨 | 7.89万吨 | |
8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14% | 10% | 11% |
9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68% | 73% | ||
10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县农业农村局 | 92.66% | 94% | 95% | |
1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县农业农村局 | 76% | 76% | 78% | ||
12 | 农膜回收率★ | 县农业农村局 | 81% | 84% | 85% | ||
13 | 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 / | ||
14 | 化学肥料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0.6% | 1.5% | 2% | ||
15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县城管执法局 | 18% | 19% | 20% | |
16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县城管执法局 | / | 12% | 20% | |
17 | 报废机动车拆解量增长率●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 | 0.5% | 1% | ||
18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县卫健局 | 100% | 100% | 100% | ||
19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0 | 1% | 2% |
20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县卫健局 | 100% | 100% | 100%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0 | 1% | 2% | |
22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 | 100% | 100% | |
2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县城管执法局 | 0 | 95% | 100% | |
24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县住建局 | / | 90% | 90% | ||
25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相关部门 | / | 初步建立 | 建立 |
26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相关部门 | / | 初步建立 | 建立 | ||
27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县委组织部 | / | 初步建立 | 建立 | ||
28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相关部门 | / | 15 | 20 | ||
29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0.35亿元 | 1.325亿元 | |
30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40% | 50% | ||
31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初步建立 | 建立 | |
3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80% | 100% | ||
3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100% | 100% | 100% | ||
34 | 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 100% | 100% | ||
3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第三方统计调查 | / | 80% | >90% |
36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第三方统计调查 | / | 80% | >90% | ||
37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第三方统计调查 | / | 80% | >90% |
备3注: 必选指标用★号标示,自选指标用●号标示。
附件3
“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无废城市”管理机制 | ||||
1 |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建工作 |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建筑废物、危险废物等五大工作专班,形成“1+5+N”工作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晰部门权责,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二、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
1 | 打造绿色制造业体系 | 围绕产业富民强县目标,坚持系统化谋划,全链条推进,集群式发展,着力培育以卫浴汽配为主的轻工、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绿松石、农产品加工及文旅康养等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5+6513”绿色制造业体系。加快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2 | 严格控制项目准入 | 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一般固废产生强度可达到0.657吨/万元左右。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发改局、各县人民政府 |
3 | 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镇资源管护和矿山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矿区安全稳定。完成潘口、文峰绿松石矿区采矿权设置,确保依法规范开采。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尾矿的综合利用,督促企业落实计划开采、原石监管、公盘交易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以更高水平促进绿松石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 | 全面推动落实清洁生产 | 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对污染隐患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工艺流程,推动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集约化,逐步实现清洁化生产。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打造全县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到2025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100%。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5 | 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以服装、电子、包装、卫浴等为重点发展产业,加快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推动企业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固体废物对工业生产原(燃)料的补充和替代作用。到2025年,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1%。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6 |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 |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规范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为,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统筹县域范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与周边县城的跨区域合作,共享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三、推行农业生态循环发展,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 | ||||
1 | 促进绿色养殖产业资源化利用 | 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重点,全面推进以生猪产业为主,牛羊鸡鸭为辅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水平,采取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粪肥秸秆就地还田、农田清洁生产模式,严格执行畜禽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 加快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 |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处理和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废弃农膜回收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回收及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推进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全程可控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理体系。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3 |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以巩固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为目标,以农村老旧户厕改造提升、长效管护服务提升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护机制。 | / | 县农业农村局 |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化 | ||||
1 |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鼓励绿色衣着、普及绿色饮食、提倡绿色居住、推广绿色出行、发展绿色旅游等,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系统性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实施有效的消费引导,大力推广光盘行动。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提升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2 |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 常态化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配合自然村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集点,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落后、敞开式收集设施,合理分配垃圾收集车和人员,增设一批小型垃圾转运站。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规范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到2025年,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 县住建局 |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3 | 加快推进再生利用资源“两网融合” |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渠道,确保报废汽车回收比例。加强与张湾区等周边县市区合作,协同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发展。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延伸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建立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处理制度。以废旧手机、外卖餐盒、快递包装物、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等为重点,引入“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企业,探索回收利用新技术和新模式。 | 县科技和经信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
4 | 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 依托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逐步实现城区生活垃圾零填埋。以景区、公园、林场为重点,开展绿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对于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绿地、林地,内部配置园林垃圾处理设备,就地进行粉碎、堆沤、腐熟后再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不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分散小型公共绿地,一并设置集中的绿化资源化设施处理利用。 | 县城管执法局 | 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五、强化全过程管控,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
1 | 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 | 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将绿色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基本要求。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强化建筑施工进度管理与质量控制。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打造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区新建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 / | 县住建局 |
2 | 推进装配式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 开展装配式现场建筑工作配置试点工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站新建建筑的比例。推动新型墙材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尾矿加工绿色建材,推进节能、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发展。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 | / | 县住建局 |
3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构建循环利用产业链,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和应用。加快竹山县振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到2025年,新、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绿色建材使用量不低于60%,其他新、改(扩)建筑项目绿色建材使用率不低于50%。 | 县住建局 | 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4 | 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处置 | 规划建设包括竹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全面满足全县建筑垃圾处置需要;构建“全程许可管理、综合资源利用、统一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源头清、中端净、末端明,大幅提升竹山县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加强执法巡查,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县城管执法局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六、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
1 | 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 | 加强对环评文件中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严格审查。严格依照相关技术规范核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排污许可证。强化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源头减量和源头替代,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尽可能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 /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2 | 强化危废收集转运环节 | 结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最新要求,组织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贮存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督促企业按技术规范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体系及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区域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处置。支持边远地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与邻近区域合并处置,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
3 | 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化 | 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培育打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无废集团”建设,探索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重点推广废酸、磷化渣、废漆渣、焚烧飞灰、冶炼废物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 /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4 | 推行危险废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应急预案的执行,做到长效监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无缝协作、有效控制、尽快恢复,提升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管控水平。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及时修订区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多元化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清单,合理配置区域危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储备物资,进一步提升区域危废环境应急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七、挖掘特色亮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
1 | 健全农业生态保护法规标准 | 实施《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助力推动全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方面,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水平。结合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发展定位,积极搭建平台,推动以全过程资源化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环水有机农业示范区,逐步创新“好土好业好产品、好山好水好生态”的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 | 县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2 | 大力推广“无废”理念 | 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竹山县绿色学校、绿色景区等的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无废机关、无废商场、无废饭店、无废社区、无废园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工程建设。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光盘行动”。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良好氛围。 | 县文旅局 | 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
3 | 推动“无废细胞”工程创建 | 通过“无废细胞”工程建设,探索制定各类“无废细胞”的建设模式和标准,出台公共机构固体废物减量实施细则,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和公众个人意识,推行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依托霍河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以流域为单元整体推动“无废流域”建设。2024年底,开展15个“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底,开展20个“无废细胞”建设。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水利湖泊局 |
附件4
竹山“无废城市”建设主要项目清单
工程项目是“无废城市”建设的保障,主要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危险废物风险管控、生活源等领域,“十四五”期间共部署4个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完成时间 | 总投资(万元) | 责任(建设)单位 | 项目性质 |
G2农业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 ||||||
1 | 竹山县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 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有机化肥厂) 一座,典型流域面源污染综合示范区 2000亩,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2025年 | 3750 | 县农业农村局 | 重点项目 |
2 | 竹山县 20 万吨 有机肥加工项目 | 新建利用畜禽粪便加工有机肥20 万吨加工厂。 | 2023年 | 3500 | 县农业农村局 | 重点项目 |
3 | 竹山县畜禽粪 便集中处理 中心项目 | 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 50 亩,总建筑面积为 8452 平方米。建设年生产 5 万吨有机肥场 一个,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要求的生产城建厂房和生产线设备。 | 2025年 | 5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重点项目 |
G3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 ||||||
4 | 竹山县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及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在竹山县 16 个乡镇分别建设废旧物资集并 站,占地面积 38 亩,基础设施配套、功能 齐全。 | 2025年 | 4500 | 县住建局、竹 山县商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储备项目(一般项目) |
备注:重点项目指在2025年前确定可建设完成的项目;储备项目(一般项目)指正在规划建设,长远期可建设落实的项目;储备项目(谋划项目)指正在谋划建设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