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46809/2023-30451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竹山县政府
发文字号
竹政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7日 10:11:03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发〔202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对于摸清新时期全经济发展“家底”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完善更新市场经济主体数据库合理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夯实统计信息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县工作要求上来,从服务“建功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做优县城、做强三区、振兴全域”区域布局和构建“56513”产业体系战略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效推进切实将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普查对象、时间和内容

此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机构类型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将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普查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统计局、发改委宣传部、委政法委、委编办、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另发

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财政局负责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行政审批局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统计局、委宣传部负责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负责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委编办负责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民政局负责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委政法委负责涉及企业社保缴纳名录方面的事项人社局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企业商贸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涉及教育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教育局负责涉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住建局负责涉及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县文旅局负责涉及司法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司法局负责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等调查方面的事项民宗负责涉及邮政和快递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邮政公司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按照普查工作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普查机构或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重难点事项。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经济普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县、乡两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和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充分利用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资源和渠道向管理对象宣传经济普查方案和普查结果在服务宏观管理与微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落实经费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加强普查经费监督和管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