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46809/2021-4142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竹山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10:33:54

一、制定依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一)三年总目标。

推动全县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满足县域危废主要类别暂存转运能力。巩固沿堵河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成果,推动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二)分年度目标。

到2020年底,完善现有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全县医疗废物暂存和转运需要;完成沿堵河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目标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标。

到2021年底,建成1处标准医疗废物中转暂存库,配备符合产废能力医疗运输车辆,在全县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容村貌。

到2022年底,推进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向农村延伸,建成更加完善的全县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体系。全域整治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应改尽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建成省级美丽乡村和生态村示范村15个以上;堵河干流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Ⅱ类以上水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