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46809/2024-2842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竹山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7日 10:40:01

竹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政策解读


总体目标:统筹国家、湖北省和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竹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竹山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健全生态制度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现代生态经济体系,倡导生态生活方式,深挖特色生态文化,擦亮中国绿松石之乡名片,打造中国天然氧吧大美竹山,把竹山建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竹山,打造美丽中国的竹山样本。

创建期目标(2023—2025年):结合竹山县实际,通过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等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巩固提升已达标指标,强化重点指标及薄弱领域建设。污染治理不断深入,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稳中有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成功转型,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25年,各项建设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

巩固期目标(2026—2030年):在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的基础上,竹山县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到2030年,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绿色发展实现新进步,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做出竹山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