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推进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危险废物等方面的减污降碳行动,全力打造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示范城市。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综合竹山县实际情况,切实推动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特制订方案。
二、出台目的
立足竹山县发展实际,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稳固农业基础,全面建成绿色产业体系,提升质量效益,均衡发展城乡区域。以减废降碳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行主要行业的绿色发展模式,发展培育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业,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有效提升、危险废物有效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
到2024年底,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实现工业源、社会源固体废物产生量逐步减少,生活垃圾、社会源危废、医废等收运体系建设逐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短板能力稳步提升。
到2025年底达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园区和企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全覆盖,资源化利用达到较高水平;完善城市和农村清扫保洁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县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的固体废物治理格局。
三、指标体系
为做好竹山“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全域大幅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基础上,按照《十堰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竹山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由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37个三级指标组成。
四、主要任务
主要包含七个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无废城市”管理机制,二是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是推行绿色农业生态发展,促进农业固体废物高值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化,五是强化全过程管控,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六是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七是挖掘特色亮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