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46809/2025-13049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竹山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4:50:00

关于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经2024年7月29日竹山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一)中央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将其作为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抓手,民政部等16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殡葬改革等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从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加强殡葬服务监管、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等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省委、省纪委监委先后2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被中央主题教育办确定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典型案例。

(三)我县连续多年高位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三级书记抓殡葬”工作机制已趋成熟,特别是我县在殡葬设施建设、殡葬惠民减免、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12月22日,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一批深化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鄂民政函〔2023〕155号),为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二、起草的文件依据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三、主要内容

(一)《通告》共10方面内容,分别从严格执行火葬政策、严格实施公墓安葬、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行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试行时间等方面,明确了规范县内殡葬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

(二)《通告》坚持问题导向,各条款均分别对应解决当前县内殡葬管理及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火葬区禁止土葬、违规遗体外运和非法接运;禁止散埋乱葬和公益性公墓超范围经营;杜绝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等陈规陋习、打击封建迷信丧葬行为;加强殡葬联合执法,明确违规殡葬行为罚则;倡导规范服务、推行惠民减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