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职工医保在异地门诊就医等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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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来了
医保局:目前我市异地就医相关管理规定,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异地住院需在办理备案通过后,可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办理。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62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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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来了
公安交管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令)第89条规定:属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居住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