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讲政策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用地和不动产办证政策

索引号
011446809/2024-51539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视频方式
来源
今日竹山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10:21:14

编者按: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让广大群众直观认知全县各领域、各行业的新政策、好做法,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全媒体专栏《局长讲政策》,邀请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场主体、广大民众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今天的《局长讲政策》专栏,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家斌,解读土地要素保障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
记者:
竹山县在用地和不动产办证方面有哪些惠民政策?

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要素保障、不动产历史遗留化解等方面,狠抓惠企利民政策落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创新供地方式,狠抓土地要素保障。一是探索灵活供地方式,推进新型工业用地(M0)供应。实行灵活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在承租方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下调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10%确定竞买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二是实行项目用地清单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先行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形成项目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开展工程设计及审批部门开展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的依据。三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前产生的测绘、评估、拍卖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由县财政支付。

第二,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一是实行小切口大民生工程建设领域“六多合一”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以“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多管合一”为抓手,精简审批环节、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成本,推动建设项目尽快落地。二是实施工程项目“五证同发”,企业投资备案类工业项目(危化项目除外),在招商阶段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利用土地挂牌出让到签订出让合同的间隙,同步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后,当日在同一窗口、一次核发项目设计方案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五证同发”,为项目落地提供最便捷的服务。2024年,我县工业类项目用地“五证同发”完成率100%。三是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制度,凡列入豁免清单的工程项目,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制”。四是大力推广“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部分业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证零跑腿。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一般登记均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手机APP进行线上申请,后台审核,即时办结,实现办事群众“一次不来”。

第三,突出创新,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一是商品房办证方面,推出了“三分四制”工作法,即“证缴分离、票税分离、证验分离、预约制,承诺制,容缺制、并联审批制”。通过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与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征缴、违建处罚、项目验收分离,同步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开展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惠及1680户。二是推动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农房主体为三层,因房顶隔热层、防水层、马头墙等导致高度超过规范标准,造成群众不动产登记难,为化解此类办证难题,我们解放思想,实行“两分三审一承诺”的办法,为群众办证,及时化解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遗留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