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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林业局党组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

日期:2017年09月22日  

日期:2017年09月22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结合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考核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二级单位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成员。

三、考核内容

对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中共竹山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竹山县林业局2017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等内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主要包括:

1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2、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典型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考核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考核时间

12月下旬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进行考核,考核分组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1、述职述廉。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听取被检查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单位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情况。

参会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2、民主测评。述职述廉结束后,考核组现场组织民主测评。

3、重点检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对照评分细则,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评分。

(三)考核情况汇总

1、填写表格。考核组要填写《竹山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统计表》。包括以下内容:被考核单位有特色的典型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评定分数。

2、确定等次。一是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听取各考核组情况汇报。二是核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组意见,结合各单位平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核结果。三是评定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由局党组研究后在全县林业系统通报。对确定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给予表扬;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单位;

1)因办理涉纪信访不力导致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或者信访了结后又被上级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1名以上班子其他成员受到上级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并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因违纪问题被免职的;

2)有1名主要负责人以外的班子成员受到上级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并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因有违纪问题被免职的;

3)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局党组在一年内给予单位集体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

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且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

4、符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条件的,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六、考核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确保检查考核顺利进行。要客观总结汇报工作,不得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2、各考核组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检查考核,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3、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附:2017年县林业局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

 

 

 

 

2017920

    附件:    竹山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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