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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写大事记           
如何编写大事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5
    
如何编写大事记
    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地记载一定时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一种参考资料。
     大事记的种类很多,根据大事记所记载的对象和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机关大事记。记载一个机关在一定时期内的重要活动。如《中共张家界市委大事记》、《张家界市档案局大事记》等。
   (2)国家或地区大事记。记载全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重大事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解放后西藏大事记》等。
   (3)专题大事记。按照专题记载国家或某一地区、某一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某一方面的重大事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张家界市自然灾害大事记》等。
内容主要由大事记述和大事时间两部份组成。
     大事记述:大事记述是大事记的主要组成部份,通过许多重大事件的记述,反映历史发展的概貌和规律。在具体选择和确定大事与要事时,要从实际出发,并考虑以下因素:一一是要立足于本机关,突出本身活动。全国、全省的大事,只有与本地区、本机关密切相关的才记,否则不予记载。二是要根据本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活动选择大事和要事。一般情况下,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事件,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事件等等,才能列入大事记的范围。三是要凸现本地区或本系统、本企业的特点,突出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重大事件和要事。
    关于记叙的详略问题,大事记要简洁,不能冗长,但也要辞能达意,让人读后清楚明白,不受短、中、长条的字数限制。宜简则简,可以简到几个字;宜详则详,可以详到几百字。
大事时间
     大事时间应力求记载准确的日期,即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有些特殊事件还应写明确切的时、分、秒。尽量不用或少用“最近”、“近日”、“月初”、“月底”、“上旬”、“中旬”、“下旬”等不确切的时间表述。对某些历史事件除了公元年号外,同时标明当时的朝代年号。对原材料来源中没有注明时间或时间不准确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一时搞不清的,留后待查补充。
档案信息录入:档案局    责任编辑: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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