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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新任干部不合格将解聘 聘期内职务与享受级别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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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鄂州新任干部不合格将解聘 聘期内职务与享受级别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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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7 |
| 职工上岗有试用期,现在,湖北省鄂州市新上任的干部也面临试用期内不合格就解除聘用的考验。日前,该市招商局副局长谢金炳就是通过了试用期内的考核才正式走马上任的。截至目前,该市共有10多名干部通过这种方式上岗,有1名没能通过试用期内考核而被解除聘用。
自2006年以来,鄂州市为充分激发干部的潜力,积极试行“先聘后任”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有效地做到了人岗相宜,激活了干部内在的工作动力,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针对职务的岗位特点和专业、专长要求,将空缺的经济、城建、文化、教育等群众公认的热点、重点领导岗位的拟提拔人选,在相关联的单位内进行推荐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推荐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优中选优,避免了过去一般都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挑选,搞“圈内取人”等弊端。在今年选配2名市招商局副局长的过程中,市委先后在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单位进行民主推荐,使干部选拔的视野更加宽泛。
市委规定,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先实行聘用制。即经市委研究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行政一把手聘用半年。半年后,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聘用关系。在半年聘用期间,所任职务与所享受级别分开,实行高职低聘。即在履行领导职责的同时,仍享受原任级别待遇。半年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实行职级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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