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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三票制”民主推荐试点 探索解决“以票取人”问题           ★★★
四川开展“三票制”民主推荐试点 探索解决“以票取人”问题
□由无权重区别的简单票数转化为加入权重因素的加权票数 □部门领导干部的权重不得超过40%,更好地体现群众公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人事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8
    

  本报成都讯(特约通讯员 徐宏)笔者日前从四川省委组织部获悉,在总结分析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的基础上,四川针对党政部门委任制干部的选任特点,于近期在省级部门开展“三票制”民主推荐干部试点,通过设置部门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票”的不同权重,把群众公认和组织意图进行有机整合,提高民主推荐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票制”民主推荐干部的做法是:在党政部门内部推荐部门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补充人选考察对象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个别谈话推荐等环节,把人选所在单位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含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对人选的推荐和测评票赋予不同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形成人选最后的加权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意见,作为确定考察对象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具体运用时,可根据单位人数的多少和拟提拔干部的级别,确定三类人员的权重,但部门领导干部的权重不得超过40%,以更好地体现群众公认原则。
  目前,四川正在省计生委、交通厅等部门进行此项试点。据试点单位反映,实行“三票制”加权汇总后,民主推荐得票将由无权重区别的简单票数转化为加入权重因素的加权票数,得票过半标准也由以前简单的得票过半转化为加权得票过半,较好地解决了民主推荐工作中存在的简单的“以票取人”问题。还有些被采访者认为,这种办法在人人都有投票权的基础上,根据对被推荐人选的了解程度确定权重,使推荐结果更能综合反映推荐人的集体意愿,符合选拔委任制干部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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