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发干[200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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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干部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
| 关于董 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董 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任田家坝镇党委副书记。
中共竹山县委 2008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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