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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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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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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远铭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8 |
| 全市“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严格按照省、市委文件及市委组织部门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着力规范用人行为,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试点工作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县委副书记朱林同志及时召集入会人员,就如何向县委汇报、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试点工作的推进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安排和部署。县委于6月8日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汇报,认真学习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国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张家洪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市委《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十发[2007]20号)及市委组织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的两个文件,就做好试点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书记董永祥在会上指出,市委下发文件是为了让我们县委领导集体更好的行使选人用人权,我们要坚决按照市委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法规为基本依据,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关键,正确行使党章赋予我们的权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和市委文件精神上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用好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全面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新竹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县委组织部也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专门学习了市委文件和黄部长讲话精神,还就如何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强化干部选用责任等问题进行专门学习和讨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为使县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市委文件,我们把市委的两个文件印发给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让他们认真学习,遵守相关规定。 二、采取措施,科学规范县委用人行为 自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精神,坚持标准和程序,在严格遵守已有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一是坚持程序记实制度。从干部提名、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情况到正式任职等选用干部的各个环节,都通过部长办公会记录本、常委会记录本、全程记实表等实事求是的记录下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个环节都有记载。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市委《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立足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坚持县委常委会定期分析干部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等9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对县委选人用人行为进行约束。三是严格领导干部职数管理。建立职数管理信息台帐,准确掌握各单位领导职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县委调整配备各级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各单位在呈报调配干部请示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领导职数自查情况上报专门说明,在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前提下,才能提出调配干部的请求。对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沟通请示,组织部门不予受理。县委组织部定期召开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干部情况和领导职数自查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是否配备干部的意见,最后提交县委研究决定。 三、严格监督,发挥相关部门和机关在选人用人上的作用 一是健全同执纪执法机关联合监督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职干部的意见,并要求纪委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干部推荐、考察的全过程,实行关口前移。同时,在县委组织部讨论干部工作会议上,部内监督机构负责人列席参加,书记办公会酝酿阶段,县纪委书记列席参加,加强对所讨论和酝酿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二是充分听取人大、政协领导同志的意见。在县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时,请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参加干部任免会议。干部任免决定作出后,及时向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通报。认真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改进干部选任工作。三是严把初始提名关。初始提名是干部动议、选用的初始环节,我们坚持从严把握。试点工作以来,对一名乡镇党委书记的人选由组织提名,并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了初始提名情况表。四是坚持投票表决干部任免制度。我们坚持对所有新提拔干部实行县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制度,对重要干部任免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7月6日,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第一次讨论研究了三个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并召开县委全会进行了投票表决,都以高票获得通过。 四、加强探索,确保在经常性考察干部工作中取得突破 为认真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实行县委常委会定期分析干部制度作为探索重点,为此,已研究建立了经常性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制度,为掌握班子运行情况和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一是制定办法,规范经常性考察工作。根据市委文件要求,本着简单、方便、管用的原则,县委制定下发《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对经常性考察工作进行规范。二是改进方法,确保取得实效。为使经常性考察工作全面、客观、取得实效,建立了年度考察、专项考察、经济责任审计考察、民主生活会考察、绩效考核考察等5种方式,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察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素质、********、重大事件的处置、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三是加大成果的转化运用。把经常性考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以及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适时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作为、闹不团结、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予以函询、诫勉、警告,限期改正;无明显转变的,调整其领导职务。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现任职务,或降职;对不适应的领导班子,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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