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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到村任职大学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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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到村任职大学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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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组织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4 |
| 潘口乡、溢水镇、宝丰镇、深河乡、田家坝镇、官渡镇党委: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到村任职大学生年补贴资金为1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000元,省财政补贴5000元。最近,省级补贴资金已下达我县,经与县财政局协商,已通过县国库收付中心划拨到乡镇财政所,请你们及时协调,注意查收。按照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选聘生补贴资金从2008年8月开始计发,请你们在信用社为选聘生办理个人工资帐户,并按每人每月1250元的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选聘生手中,首期8、9两个月的补贴资金务必于10月17日前发放到位,以后每月月底按时足额发放。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也按此模式进行拨付和发放。请你们搞好衔接,注意查收,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截留和挪用。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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