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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溢水镇等4个乡(镇)“竹山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乡(镇)”称号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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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予溢水镇等4个乡(镇)“竹山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乡(镇)”称号的决定 |
| 竹人才[2004]1号 |
| 作者:县委人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4 |
| 各乡镇党委、政府,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鄂政办发[1999]141号、鄂人[2000]26号文件精神,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在溢水、宝丰、竹坪、官渡四个乡镇开展了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各试点乡(镇)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强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投入,建成了一批培训基地、示范基地和实验场所,建立了一支与新时期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人才队伍和符合发展实际的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机制,积极探索建设示范乡(镇)的有效途径,营造了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溢水、宝丰、竹坪、官渡四个乡镇“竹山县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乡(镇)”称号。希望“示范乡(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夺取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新的更大成绩。为把“示范乡(镇)”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县全面展开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乡(镇)建设活动。各乡(镇)及县组织、人事、农业、科技、财政、扶贫等部门应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建设,不断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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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山党建录入:党建管理 责任编辑:党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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