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全县人才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
| 竹人才办[2005]01号 |
| 作者:县委人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4 |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宏观管理,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人才资源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竹山县人才资源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的范围: 全县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二、调查统计的对象: 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乡土人才四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调查统计对象: (1)在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且业绩突出的; (2)年上缴税金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 (3)其他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调查对象: (1)具备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 (2)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 (3)其他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农村乡土人才调查统计对象: (1)家庭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的致富带头人; (2)具有2门以上(含2门)农村实用技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 (3)具备农民技术员、绿色证书等资格的; (4)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的。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作为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对象: (1)具备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技术等级的; (2)全日制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的; (3)其他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的。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按属地原则负责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年缴税金1万元以下)中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农村乡土人才情况的调查统计,并将统计情况上报县人事局汇总;县经济局负责年上缴税金1万元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汇总统计;县人事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汇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能人才的统计汇总。 2、各乡镇、各单位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别填写《竹山县各类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见附表),将其录入微机制作成磁盘(统一采用excel2000电子表格格式),并将《统计表》和磁盘于4月30日前分别对口上报县人事局、县经济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述三个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统计表》和汇总磁盘上报县委人才办(县委组织部)。 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才队伍的宏观管理,县人才办决定对全县人才需求状况进行调查,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调配和引进政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着眼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如实填写竹山县人才、智力需求情况调查统计表(统计表附后,可不制作磁盘),于4月30日前报县人事局。 全县人才资源状况和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工作涉及面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认真摸清各类人才基本情况,按要求上报相关表册及磁盘,确保我县人才资源信息库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竹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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