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 |
| 竹发[2004]11号 |
| 作者:县委人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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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鄂发[2004]6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十发[200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工作,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现结合竹山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是实现小康建设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 1、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大意义。21世纪的竞争,首要的是人才的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作用,人才资源已成为第一资源。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各类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创新能力不强,人才开发投入不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与“三个文明”建设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县之路。 2、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眼于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围绕“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百年大计、人才当先”的思想理念,紧紧抓住人才的培养、使用、吸引三个环节,通过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改善人才工作环境,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推进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与我县开放、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为全面实现小康建设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培养各类人才 3、改进和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县内外大中专院校、党校、行政学校等教育资源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有计划地开展人才培训。积极探索科学的人才培训模式,按照分层分类的能力建设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和教学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党政人才参加现代公共管理课程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培养一批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城镇技能人才和农村乡土人才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培训,促进各类人才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提高能力。 4、加强人才实践锻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实践锻炼,促使人才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要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选拔优秀人才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工作。积极输送优秀中青年人才到省市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企业挂职,定期选派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青年人才到基层进行锻炼,帮助他们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知识,尽快成才。 5、鼓励自学成才。大力倡导终身学习观念,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人才能力建设机制,完善在职学习和带薪学习制度,鼓励各类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级各类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整合各类人才能力建设资源,加快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建设,为人才提供开放有效的自学平台。 6、加速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加快落实“四四人才工程”目标,即通过5--10年努力,在我县重点学科领域培养和造就40名国家级、省市级专家,40名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0名学术带头人,40名跨世纪青年后备科技人才。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积极调整人才结构,优化人才配置。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批以水利水电、医药化工、林特畜牧等为重点的适用型专业人才和公共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三、深化机制创新,盘活用好各类人才 7、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树立“人人都是人才,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加快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导的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评价党政人才,要重在群众公认;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重在市场和出资方认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要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要积极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建立科学合理的、符合不同类型人才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人才评价方法。 8、完善人才选用的竞争择优机制。进一步深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用机制,靠科学的机制选好、用好各类人才。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标准,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职级、数量,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坚持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和职业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产生企业经理人,积极为企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服务。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加快推进以人员聘用制和竞争上岗为主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在国家分配政策指导下,积极探索和偿试有利于激发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分配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方式,工资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支持对企业经营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支持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产权激励。探索人才资本和科研成果有偿转移的实现形式。允许科技人员获得职务性发明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支持科技人员把知识、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投资或自主创办、领办企业。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财政拨款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单位自主决定适当的分配方式。依法保护各类人才通过智力、技术等要素获得合法收入。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各类人才的待遇。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津贴由每月40元提高到60元。 10、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以盘活人才存量、优化人才结构、增强人才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排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障碍性因素,促进人才的社会化。加强对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强化单位之间、单位与社会之间、不区域与部门之间的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城区人才向农村流动,机关人才向基层流动,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流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所在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领办创办其它产业,提高人才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县内外、省内外人才资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1、加快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构建县人才市场与各级各类人才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才机构相联系的开放型人才市场体系。推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逐步贯通,探索建立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机制。加快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库建设,实现人才资源网络配置。积极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租赁等业务,不断增强市场服务功能,提高人才流动效率。加快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12、改革和创新人才工作方式。进一步促进县校合作共建,鼓励和支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人才、智力、科技项目合作,形成人才领域对外开放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竞争担任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岗位的负责人。对通过立项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产品及时认定。加大对优势资源开发、医药化工和机械制造等方面的重点科研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类人才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鼓励县内人才外出招商引资、创办实业,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引进外地科研成果,为发展县域经济献计出力。 四、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吸引各类人才 13、加强宣传,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要加大对堵河文化、女娲文化、优势资源及“十星级”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竹山的知名度。要充分借助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竹山改革开放的新成就,宣传竹山的美好前景,宣传我县的引才政策,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吸引各类人才来竹山建功立业。 14、优化人才引进环境。强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观念,积极吸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来竹山创办实业。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形式参入股份。建立扶持科技人才专利发明、专有技术产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和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招考或引进的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有特殊专长的、急需专业的人才,经编制部门同意,允许先突破编制限额,然后逐步调整到位;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来竹山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竹山城区落户,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两年内免收代理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平安竹山、诚信竹山,建立开放、灵活的引才环境,为各类人才在我县投资、创业、施才、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 环境。 15、完善人才引进的保障机制。建立人才待遇保障和社会激励制度。对获得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来我县工作的人员,免除试用期,工资高定一档,并逐步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相关政策。对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要视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人才流动中的保障衔接办法。对为竹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适当的物资奖励。 五、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抓好全县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都要把人才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人才工作的效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17、设立“竹山县人才工作专项基金”。建立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基金,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我县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引进、资助、奖励、津贴发放和重点项目经费投入等。采取财政列支一点、从科技“三费”中划拨一点、用人单位筹集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确保基金筹集每年在20万元以上。企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要确保占工资总额1.5%以上的经费用于职工的继续教育。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开发事业。 18、建立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和决策咨询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领导固定联系人才制度,与人才交朋友,主动了解人才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人才排忧解难,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建立重要决策咨询制度,要充分保障各级各类专家和拔尖人才对本单位、本行业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的参与、建议、监督权。坚持有计划地聘请资深专家和专业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咨询、论证。 1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环境建设。坚持从人才工作的基础抓起,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武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和各类人才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社会发展、国家富强的目标紧密结合,树立立志成才、报国安邦的远大理想。把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与环境留人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各类人才的实际,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加强与不同人才的沟通联系。尊重个性,鼓励自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意义,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转变人才工作观念,创新人才工作思路,拓宽人才工作领域,落实人才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为早日实现全县小康建设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中共竹山县委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0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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