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行业(印章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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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
| 《特种行业(印章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程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行政许可依据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第三条
三、行政许可时限
总时限为12个工作日。
四、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证
五、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程序:受理、审核、制作行政许可证件、送达。
(一)受理
1、所需材料
(1)湖北省特种行业审批表一式两份;
(2)申请书;
(3)从业人员登记表,并附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4)主、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证明;
(6)内部管理制度;
(7)经营地址方位平面图;
(8)经营行业门前、室内、设备照片;
(9)设施、设备清单。
2、岗位责任人: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当场更正有失真实性的除外)并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填写《竹山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受理表》,交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报相关材料后,填写《竹山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受理表》,交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迁移许可要求的,下达《竹山县公安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将申请材料整理后于时限内转局治安大队和县局领导签批。
(5)《竹山县公安局行政许可受理表》应当加盖本机关行政公章,注明日期。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1、审核标准
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作出是否同意批准的决定。
2、岗位责任人:竹山公安局分管局领导
3、岗位职责和权限
(1)按照标准对申请材料等进行审定。
(2)提出审核意见。同意批准的,在《湖北省特种行业审批表》签署意见。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作行政许可证件
1、制作标准:填写《湖北省特种行业许可证》。
2、岗位责任人: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和权限
填写《湖北省特种行业许可证》。
时限:1个工作日
(四)送达
1、送达标准:及时准确通知申请人领取《湖北省特种行业许可证》。
2、岗位责任人:局派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和权限
通知申请人领取《湖北省特种行业许可证》。
时限: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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