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机制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这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两种主要形式。《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工会组织职工实现民主政治权利的主要形式之一,自1986年,我国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来,在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普遍建立了这一制度,落实了职代会职权,逐步形成了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体的职工参与单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维权机制。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条件和标准及与劳动相关的问题,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平等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这是工会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而建立的协调机制。以上所说也称两个制度两个机制。这是当前工会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抓的两项重要工作。
竹山县总工会文件
竹工字[2003]4号
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十堰市总工会
《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区域职代会制度的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工会、各局工会、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私营企业工会:
推行职代会制度,是当前工会重点工作之一,随着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职代会制度遇到一些困难,为使此项工作能够稳妥进行并有可操作的途径,去年下半年,十堰市总工会出台了《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区域职代会制度的试行意见》,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将此项工作推到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请直接与县总工会联系,县总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和检查。
二00三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职代会制度 意见 通知
抄 送:市总工会办公室、组织部
竹山县总工会办公室 2003年2月17日
(共印110份)十堰市总工会文件
十工发[2002]33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
小型企业推行区域职代会制度的
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白浪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产业工会: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是当前职工民主管理的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两个制度、两个机制建设、迫切需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鉴于非公有制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难以单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我们在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区域职代会制度的试行意见》,旨在通过区域(行业)职代会的形式,解决非公有制小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难的问题。请各县、市、区总工会,白浪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市直各产业工会按照《试行意见》,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
十堰市总工会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印发 区域职代会制度 试行意见 通知
十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2年9月3日印发
校对:袁 共印50份
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
区域职代会制度的试行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切实加强非公有制小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非公有制小型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促进非公有制小型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办法(暂行)》(十办发[2001]2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非公有制小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十堰市非公有制小型企业推行区域(行业、下同)职代会制度试行意见如下:
一、区域职代会的性质
区域职代会是指分布较集中的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实行以区域或行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对本区域或行业内职工民主管理的共性问题共商共决。是协调区域内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也是区域内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二、区域职代会的职权
区域职代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区域或行业内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状况,对本区域或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企业管理、职工培训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2、听取和审议本区域或行业内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制度和执行《劳动法》、《工会法》所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区域性集体合同、区域性工资协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共性事项。
3、监督检查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的情况。
4、选举和撤换参加区域或行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
三、划区域职代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区域职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职代会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区域内三分之一的基层工会提出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随时召开。职代会进行选举或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区域职代会就会议议程、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凡经职代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区域内全体职工公布,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区域职代会应当围绕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议题;会前一周应将会议内容、议题等以书面形式或其它形式向职工代表公布,职工代表应收集职工的意见、建议或提案。
举行区域职代会的所在区域或行业工会为区域职代会办事执行机构。乡镇、街道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区域职代会组织工作由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承担,村级企业区域职代会组织工作由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村工会联合会负责,社区职代会具体工作由社区工会联合会承担。
四、区域职代会的筹备工作
1、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民主选举产生,事先要制定期选举方案,确定代表人数,构成比例,划分好选区(以企业为单位)。区域职代会职工代表的人数应根据区域或行业实际灵活掌握,一般不少于30人。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工会委员的比例不应少于三分之二,技术人员和非一线岗位的管理人员为三分之一,外来务工人员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候选人由职工群众充分酝酿后协商推选,并由各选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得到选区职工总数一半以上选票者才能当选为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与替补制,撤换职工代表应经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可由职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报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2、确定会议议题。由区域工会联合会召开基层工会负责人会议,听取职工反映,收集意见和建议,确定议题。然后与所在区域企业主管部门(代表企业,如经贸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服务所(代表政府部门)举行三方协商,形成区域职代会决议(草案)。
3、征集处理提案。区域工会联合会围绕会议议题征集职工代表提案,转交有关企业实施。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一次职代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
4、开好预备会议。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确认代表资格;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程;把需要经职代会审议的决议(草案),报告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选举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五、召开区域职代会的主要程序。
1、核定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与会人数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执行主席致开幕词。
3、区域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代表作专题报告。
4、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作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5、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分组讨论,审议区域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文本和有关规章制度。
6、选举参加集体合同、工资协商谈判职工代表。
7、对有关的方案、大会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议,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区域工会联合会主席和企业方代表签字生效。
8、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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