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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更好的服务于农民群众
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6年度开始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这项制度带来的实惠,有力地缓解了贫困山区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切实感受到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农民群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准确机构定位,夯实业务规范运作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合作医疗制度的经办机构,是这项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肩负着维护广大参合农民切实利益,确保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的重任。经办机构的准确定位是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进和健康运行的前提和保证。
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高标准、高起点的指导思想组建了经办机构。一是明确规定县合管办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卫生局管理,定编40人;二是人员招录过程中,县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考了工作人员,有了一支年轻化、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县政府给予开办经费30万元,保证了前期合作医疗表、卡、证的印刷和办公用品等基础设施的添置,同时为17个乡镇合管办采购了计算机和打印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竹山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从开始组建就达到了“三到位一脱钩”(即房屋设施、人员、经费到位,管理上同卫生院脱钩)的要求。事实证明,经办机构的准确定位和高起点建设,是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作的坚实基础。
二、强化工作作风,树立经办机构良好形象
在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过程中,竹山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坚持以“不折不扣落实惠农政策,全心全意让参合农民满意”为宗旨,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筑牢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办机构把参合农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始终坚持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及时、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如采取简化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结算”的补助方式,尽量减少参合农民繁琐的报销手续,使患者方便快捷的得到合作医疗补偿;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的落实,为农民转诊和咨询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实施跟踪随访制度,及时了解特困农民的住院情况,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市外就医核销补偿纳入乡镇合管办办理,方便参合患者结算,减少费用核销过程中的负担。通过工作作风的转变,窗口单位的形象得到广大参合农民的认可,一些受益的参合农民在出院后用送锦旗等朴实的方式表达着对党和政府实施这项惠农政策的深深谢意,而这也正是经办机构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的结果。
三、严格医疗审核,坚决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医疗审核是合作医疗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医疗审核是确保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的保障。竹山县合作医疗工作运行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规范性运作”的指导思想,严把审核关,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
(一)培养素质较高的医疗审核队伍,为严格医疗审核奠定基础。为提高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县合管办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医疗审核人员和网络维护人员参加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每月还利用各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集中报账的时间有计划的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使其明白合作医疗审核的目的、关键环节以及审核的方法和技巧。同时采取内部交流方式,对于工作中业务开展好的乡镇合管办,组织其进行交流,总结经验,把好的方式方法进行介绍和推广。
(二)健全医疗审核工作的相关制度,为严格医疗审核提供支持。一方面制定《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乡镇合管办考评细则等制度,并与合管办工作人员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业务工作中的责、权、利等进一步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和外伤病因调查机制,确保了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规范和透明,又减少了参合患者住院手续的繁琐性,使服务更为人性化,同时还使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有效防止了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广大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扎实开展日常医疗审核工作,为严格医疗审核带来生机。县合管办针对少数医疗机构在执行合作医疗政策过程中不够规范的现象,如延长住院日和进行不必要的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诱导病人在门诊购买目录外药品等,在医疗审核时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严把患者的入院指征;二是入院后全程跟踪服务检查,采取定时和不定时查房制度,以防止弄虚作假及虚挂床位的现象发生;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下发的基本药品目录及住院诊疗项目目录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在执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实行审批制;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县合管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扣,并根据情况予以一定处罚,在2006年度,扣减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3万余元,2007年度上半年扣减18.93万元,审扣的费用已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五是加强对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的管理,由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的违规费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费用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通过这些措施使“三级医疗审核”的落实和运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参合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
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经办机构活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成立时间很短,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的发挥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是提高经办机构能力的重要方面。日常工作中,我县合管办一是把“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作为对待工作的态度,努力为职工营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二是县合管办注重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三是注重加强合作医疗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职工办公提供良好环境;四是实行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使其为单位的发展谏言献策,从而共同努力;五是实行内部帮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是一项新制度,由于认知、理解和掌握程度不一样,在工作中就存在着差距。为缩小差距,县合管办在每次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审核、下乡检查或督导时让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带后进人员,通过帮、带使其业务水平逐渐提高,工作能力得到加强,形成齐头并进的好氛围,使整个团队能力增强,活力无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前进过程中必然会经历各种困难和问题,但我们坚信,只要不断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积极思考,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思维,用“心”服务参合农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能够实现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一定能够为缓解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