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关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班签到制,按县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对不能按时签到或因公外出的,事先要向办公室说明,否则视为旷工。考勤情况由办公室一月一统计,并负责汇总上报给局委会。对一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称职等次,不予发放一个月奖励工资。
2、严格请销假手续。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县政府审批,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请假报局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报值班领导审批。因公外出或临时有事必须事先向局长或值班领导请示。请销假要履行文字手续,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对连续请事假在20天以上、连续病假在30天以上,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工作时间要忠于职守,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纪律,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格按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4、全体职工必须爱岗敬业,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农机系统的资金支出的审批权统归局委会研究决定,局机关的正常经费开支坚持局长(委托值班副局长)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谁经手谁持票审批,局内建设性等专业资金由分管领导把关,但所有支出必须报局长同意,实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办法,不得随意列支,否则追究财务人员责任。
2、二级单位正常性开支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非正常性开支一次性500元以上的(含500元)和添置固定资产报局委会研究后方可列支,否则追究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单位因业务需要公务接待的,由办公室安排,在报局长同意后,严格按照定额派餐单包干制度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超标的作特殊安排),由办公室签字证明,局长签字核销;未经局长同意,办公室不得安排招待费用,杜绝私客公待。
4、单位招待用烟酒一律由财务室负责经办,杜绝其他工作人员在外赊欠,原则上谁赊欠谁负责。因特殊情况在外,需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实行谁开支,谁持票到局长处签字后财务股方可报销。
5、因公出差一律实行出差补助,补助标准一律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另外报销餐费,自带车辆的不予核销车船费。
6、局计财股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财务帐目的审计工作,实行一季度一审计一上报,杜绝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或实物、行贿受贿、非法挪用公款或私分资产等违规违法行为、对不按财经制度办事、不按公务员津补贴规定滥发钱物的单位,一律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按财经纪律严厉惩处。
三、车辆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各二级单位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安排使用,特殊情况下由局机关统一调整使用。
2、司****爱护车辆,一般问题由司机本人修理,较大问题一律实行先报批后维修的管理办法,具体经办由财务室协助司机共同完成。
3、车辆卫生由司机负责,节约费用,控制常规洗车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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