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人事局关于竹山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人事局制订的《竹山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竹山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竹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按照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的要求,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在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更新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通过抓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原则。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把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作为着眼点和出发点,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三)坚持公修课和专业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和专业课培训,促使专业技术人才既注重基本素质的普遍提高,又突出本行业、本领域、本专业的钻研深度,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四)坚持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原则。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推动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行业指导,突出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五)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通过自学或参加相关部门、行业或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使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县人事局将分步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到县行政干部学校进行公修课培训,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参训一次;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使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自学、参加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课培训,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全县所有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努力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建设几个示范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面发展。
四、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公修课培训时间和内容。根据鄂政办发[2006]91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或30学时。从2007年开始,我县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开设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法律知识、WTO知识、创新思维、职业道德、权益保护、公共安全、当代高新科技、信息化能力和国情教育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通过培训,使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增强创新意识,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二)专业课培训时间和内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各行业、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专业领域及本单位的发展和人才知识更新的需求,在年初向主管部门及县人事部门上报当年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方式。业务主管部门、施教单位和用人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简便有效的多种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县人事局每年年初下发当年公修课集中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公修课培训。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应对当年没有外出参加公修课培训任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集中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每个行业领域每年可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学习培训。
2、结合工作实践培训。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培训基地,对部分或全体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专业课科目指南及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培训;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专业课培训。
3、自学。当年未参加公修课及专业课集中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应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学习。
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人才的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或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五、保障措施
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是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组织保障
1、县人事局:负责制订全县“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公修课集中培训,对全县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中的问题和政策;负责对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建立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公修课及专业课培训档案。
2、县行政干部学校:受县人事局委托,根据省人事厅制定的公修课科目指南、公修课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课件,开展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
3、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研究制订本行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细则,负责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要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计划,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教育培训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公修课及专业课培训档案。
(二)制度保障
1、严格证书登记、使用制度。按照“谁培训、谁登记”的原则,集中培训的由培训单位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交县人事部门验印;自学的由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总结,按规定折合成学时后记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在每年年底交县人事部门验印。从2007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公修课和专业课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对当年未完成公修课和专业课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和续聘。
2、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县人事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知识更新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按照各单位年初制定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对于自学的要检查学习笔记、学习总结及单位记录,对单位组织集中培训的要检查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培训证书的管理及登记情况。
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良好氛围。对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并逐步将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执行情况列入单位领导绩效考核中。
(三)经费保障
1、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更新工程”,将“知识更新工程”所需经费纳入干部培训经费总体规划并列入财政预算。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继续教育培训经费,并制定本单位培训经费使用制度。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知识更新工程”。
2、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继续教育经费。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六、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从2007年起到2010年分步骤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
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开展“知识更新工程”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竹山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3月至2010年10月)。
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及专业课培训。结合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第六轮续聘,分批组织全县各事业单位管理层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当年要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县行政干部学校参加公修课培训,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参训一次;对当年没有参加集中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由所在单位根据公修课科目指南、培训大纲及培训教材组织培训,每名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必须完成相应的学时,年底由县人事局会同各单位主管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对专业课培训由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培训或自学,并由主管部门将专业技术人才接受专业课培训及自学情况记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年底由县人事局会同各单位主管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
对全县“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和表彰奖励,依据上级要求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