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单位研究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案;
2、为委托单位代办人才招聘业务;
3、为委托单位办理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及人员调动的有关手续;
4、为委托单位(或个人)代理考核、培训、测评及人员流动争议仲裁等业务;
5、为委托单位(或个人)接转和管理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代办转正定级、身份认证、档案工资调整、工龄计算、职称考评、因私出国出境政审等有关手续,出具与委托单位(或个人)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6、接转委托单位(或个人)党团组织关系;
7、为委托单位办理人员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8、根据委托单位(或个人)的要求,代理其他人事业务;
人才代理服务对象
(一)流动人员:
1、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辞职或被辞退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6、出国出境留学、就业人员;
7、外商投资、乡镇、区街、民营、私营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8、其他流动人员。
(二)用人单位
1、国有企事业单位;2、外商投资、乡镇、区街、民营私营企业;3、其他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