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服务指南
(一)人才流动(人事调动)
1、服务对象:除公务员以外的县内调动人员,调出或调入本县人员
2、申报材料:《人才流动登记表》或组织任免文件
3、基本程序:
①个人交报已由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人才流动登记表》;
②对调入单位人员编制、职数以及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③报送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
④组织流动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⑤人才中心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4、收费政策:根据鄂价费字[2005]266号和[2000]236号等文件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①综合素质考试费150元/人;②调往县外档案转递费50元,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另按有关政策收取人事代理费。
(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
1、服务对象:各类事业单位
2、申报材料:单位招聘计划或《聘用审批表》
3、基本程序:
①单位呈报招聘计划,个人呈报《聘用审批表》;
②审查用人单位人员编制及职数和个人基本情况及人事代理情况;
③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
④制发招考公告或组织进行综合素质考试;
⑤人才中心为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到职相关手续;
4、收费政策:根据鄂价费字[2005]266号和[1997]67号文件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①综合素质考试费150元/人;②推荐费300元/人。
(三)人事代理
1、服务对象:大中专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调往县外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用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2、申报材料:本人的人事或学籍档案、人才流动登记表和毕业证,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和聘用人员花名册
3、基本程序:
①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材料,填报《人事代理登记表》;
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③单位或个人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缴纳相关费用;
④人才中心按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计算工龄、申报职称和调整档案工资等各项人事业务代后服务。
4、收费政策:根据鄂价费字[2000]236号文件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①单位委托420元/年;②个人委托300元/年。
(四)人才招聘和求职
1、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
2、申报材料: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证明和《招聘登记表》;个人学历、职称和身份证明以及《求职登记表》
3、基本程序:
①用人单位带注册登记证明领填《招聘登记表》,个人带各种资历资格证明领填《求职登记表》;
②为单位发布招聘公告和为个人推荐用人单位;
③组织单位或个人进行面试;
④办理上岗手续。
4、收费政策:根据鄂价费字[1992]198号和[1997]67号文件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为:①招聘费100元/人;②求职登记费10元/人次; ③中介服务费(推荐成功人员)100元/人次。
附:1、竹山县人事人才网:www.zsrsrc.gov.cn
2、竹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联系电话:4224535
二○○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