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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逐步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 长春讯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在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各县(市)区的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到2006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 此次针对县(市)区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制为核心,具体内容包括: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实行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各单位从自身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岗位设置要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聘任条件、权利义务和薪酬待遇等,同时,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积极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逐步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的人才智力流动;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职工进行合同管理,职工要依据合同规定来履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各级人事部门要依法对事业单位与职工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除涉密岗位和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等岗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的范围包括:从企业、社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财政拨款单位从财政部分支持和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财政部分支持单位从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