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翻番
与2006年相比,去年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数量翻了一番。日前,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中心了解到,2007年,该中心共处理各类案件330件。总体呈现出案件数量增长快、中老年较易与单位有“摩擦”、争议事项多元化等特点。
从绝对数量上看,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并不是很多,一年来通过仲裁渠道处理的有330件,但与2006年相比,则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案件量比上一年增长了103.7%。主要涉及教育、科研、文化和卫生等事业单位,这几个方面事业单位的案件总数达265件,占到案件总量的80.31%。
据了解,所有案件全部由个人提起。其中36岁以上者达271人,占申请人总数的70.91%,这说明中老年工作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情况比较普遍,这可能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集中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有关。同时,拥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到申请人总数的一半。
另外,争议事项呈多元化、复杂化。以往,传统人事关系下因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发生的争议占到人事纠纷总量的2/3以上。而随着聘用合同制的推行,聘用合同争议案件开始“赶超”辞职、辞退等争议。数据显示,去年因履行合同及相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争议案件73件,占到了案件总数的22.12%;因辞职、辞退及其他形式的解除人事关系争议案件68件,占案件总数的20.61%;人事档案争议案件16件,占案件总数的4.85%,这三类案件位列案件数量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