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职称及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专家、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享受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有关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依法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督促检查人事管理合同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