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人[2005]5号
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
关于选拔推荐2005年度十堰市农村
实用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选拔推荐2005年度十堰市农村实用拔尖人才和十堰市农村优秀人才人选的通知》(十人[2005]7号)精神,现就我县选拔推荐2005年度十堰市农村实用拔尖人才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十堰市农村实用拔尖人才人选从下列对象中选拔:
1、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中的科技推广型人才;
2、直接从事科技成果开发、转化的生产开发型人才;
3、懂经营、善管理、能发展的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型人才;
4、“种养加”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5、外出务工人员中的高技能人才;
6、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村组干部等。
二、选拔条件
农村实用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必须拥护党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品质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省、市、县表彰过的,不再推荐):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靠勤劳、科技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并带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为群众所公认,受到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2、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认可,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安置城乡富余人员达20人及以上和纳税3万元及以上并做出较大贡献;
4、在发展“打工经济”中的外出打工人员中的高级技能人才;
5、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1、选拔推荐十堰市农村拔尖人才人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实施国家、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建设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采取群众推荐、组织考核、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推荐上报1名人选参加全市评选。
2、上报的材料包括:①《十堰市农村实用拔尖人才人选推荐表》3份(表内文字一律打印);②人选事迹材料3份,要求如实反映人选的业绩、贡献情况,材料要求结构合理、语句通顺、条理清楚、事迹生动,字数不超过2000字;③人选的职称证书或以往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及公开报道过的事迹材料等复印件各3份。《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要录入磁盘一并上报。
3、请各乡镇务必于200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专技股。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重点考核、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6名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其他11名作为县级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
联 系 人:喻淑超
联系电话:4232071
附:《十堰市农村实用拔人才人选推荐表》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 竹山县人事局
二00五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人才工作 推荐 农村 人才 竹山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4月5日印发
共印22份